老子智慧——《道德经》第三十章原文与译文(多版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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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 

 

[原文]

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还①。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②。善有果③而已,不敢④以取强⑤。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。物壮⑥则老,是谓不道⑦,不道早已⑧。

 

[道德经通行本原文](王弼注本)

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(hào)还。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。善有果而已,不敢以取强。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。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。

 

[注释]

1、其事好还:用兵这件事一定能得到还报。还:还报、报应。

2、凶年:荒年、灾年。

3、善有果:果,成功之意。指达到获胜的目的。

4、不敢:帛书本为毋以取强

5、取强:逞强、好胜。

6、物壮:强壮、强硬。

7、不道:不合乎于

8、早已:早死、很快完结。

 

 [译文]

依照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,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。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。军队所到的地方,荆棘横生,大战之后,一定会出现荒年。善于用兵的人,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,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斗。达到目的了却不自我矜持,达到目的了也不去夸耀骄傲,达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为是,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,达到目的却不逞强。事物过去强大就会走向衰朽,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,不符合于的,就会很快死亡。

 

 【苏辙-注解】

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強天下,其事好還。
聖人用兵,皆出不得已。非不得已而欲以強勝天下,雖或能勝,其禍必還報之。楚靈、齊湣、秦始皇、漢孝武,或以殺其身,或以禍其子孫。人之所毒,鬼之所疾,未有得免者也。

師之所處,荊棘生焉。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。
兵之所在,民事廢,故田不修。用兵之後,殺氣勝,故年穀傷。凡兵皆然,而況以兵強天下者耶?

故善者果而已,不敢以取強。
果,次也。德所不能綏,政所不能服,不得已而後以兵次之耳。

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驕,果而不得已,是果而勿強。
勿矜、勿伐、勿驕、不得已四者,所以為勿強也。

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,不道早已。
壯之必老,物無不然者。唯有道者成而若缺,盈而若沖,未嘗壯,故未嘗老,未嘗死。以兵強天下,壯亦甚矣,而能無老乎?

 

【王弼-注解】

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
以道佐人主,尚不可以兵强於天下,况人主躬於道者乎?

其事好还。
为始者务欲立功生事,而有道者务欲还反无为,故云其事好还也。

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。
言师凶害之物也,无有所济,必有所伤。贼害人民,残荒田亩,故约荆棘生也。

善有果而己,不敢以取强。
果,犹济也。言善用师者,趣以济难而已矣,不以兵力取强於天下矣。

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
吾不以师道为尚,不得已而用,何矜骄之有也。

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。
言用兵虽趣功果济难,然时故不得已当复,用者但当以除暴乱,不遂用果以为强也。

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。
壮,武力暴兴也,喻以兵强於天下者也。飘风不终朝,骤雨不终日,故暴兴必不道早已也。


【憨山大师注解】

  【注】此承上言不以兵强天下,故此甚言兵之不可尚也。佳兵,乃用兵之最精巧者,谓之佳兵。凡善用兵者,必甘心于杀人。兵益佳而祸益深,故为不祥之器。历观古今善用兵者,不但不得其死,而多无后。此盖杀机自绝,而造物或恶之者。以其诈变不正,好杀不仁,故有道者不处。不但有道者不处,而苟有仁心者,亦不处也。何以知其然耶。观夫君子所居则以左为贵,用兵则以右为贵,然右乃凶地,由是而知兵者,乃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也。万一不得已而用之者。老子诫曰,当以恬淡为上。恬淡者,言其心和平,不以功利为美,而厌饱之意。既无贪功欲利之心,则虽胜而不以为美。纵不贪功利,而若以胜为美者,亦是甘心乐于杀人。夫乐于杀人者,必不可使其得志于天下。所谓造物或恶之也。若使此辈得志于天下,将为残害而无涯量矣。且世之吉事必尚左。凶事则尚右。凶事,谓丧事也。所以用兵则贵右,言其可哀也。故兵家以偏将军居左,以上将军居右者,盖上将军司杀之重者。言居上势者,则当以丧礼处之也。故杀人众多,则当以悲哀泣之。即战胜,亦当以丧礼处之。甚言其不得已而用之,即不得已而处之也。上二章,通言人臣不能以道佐人主,而返以兵为强者,故切诫之。


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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